归纳法和演绎法(归纳和演绎关系)

2022-09-21 04:18:21
摘要:  归纳法和演绎法(归纳和演绎关系)...

归纳和演绎的客观基础是一般与个别、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;归纳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思维方法,演绎是由一般性的原则推出个别性结论的方法。

(1)两者互为条件,一方面,归纳是演绎的基础’另一方面,没有演绎也没有归纳。

(2)两者相互补充,相互渗透。人们常从归纳开始一个具体的认识,归纳的结论成为演绎的前提,归纳转化为演绎,演绎得出的结论又成为归纳的指导。

扩展资料:

归纳与演绎是写作过程中逻辑思维的两种方式。人类认识活动,总是先接触到个别事物,而后推及一般,又从一般推及个别,如此循环往复,使认识不断深化。归纳就是从个别到一般,演绎则是从一般到个别。

归纳和演绎是科学研究中运用得较为广泛的逻辑思维方法。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,一切科学研究都必须运用到归纳和演绎的逻辑思维方法。